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镇江)人力资源 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6-28 浏览 670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经省人社厅同意,定于8月上旬我市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目前已经从事或意向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二、培训时间

8月4-6日,共3天。

三、培训地点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厅(镇江市运河路79号)。

四、培训内容

1.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2.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方向与最新动态;

3人力资源服务理论知识与业务技巧。

五、有关要求

1. 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培训合格证书也是认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重要依据。请各市区人社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本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做到通知不漏一户、人员应训尽训。

2.鼓励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参训,切实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3.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两寸近期彩照2张(背面填好单位及姓名),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由省人社厅统一核发《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

4. 各市、区参加培训人员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审核盖章确认《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登记表》,并明确一名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参培工作。请于7月24日前集中汇总上报市人社局(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5室,镇江市运河路100号)。

5. 本次培训按照420元/人收取培训费。

本次培训考核工作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具体承办。

联系人:汪小燕、孙蓉蓉,联系电话:84403803、13861357160,84411646、13815175221。

附件: “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考核登记表.docx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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