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日期:2024-07-26 浏览 553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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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审机关工作的。

二、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1134498183@qq.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个人简历、驾驶证、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交通法规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3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四)面试。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参加面试人员依次进入实际操作,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与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2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四)此次招聘由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考,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报名表下载:报名空表(1).docx

联系人:朱主任,联系电话:0511-81889201,

监督电话:0511-8531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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