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诚信自律承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5 浏览 287

市属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以下简称协会)自律功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协会中开展诚信自律承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会会员单位信息公开

  各会员单位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会员单位信用记录,规范开展信用评价,积极参与诚信建设。

  二、开展协会会员单位诚信自律承诺

  协会会员单位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纪守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发挥服务功能、维护行业秩序、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承诺。

  三、会员单位进行信用承诺

 会员单位签订会员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2),围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有关要求

  协会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会员单位信用承诺书加盖会员单位公章,由协会商会收集汇总。诚信自律承诺书和信用承诺书,作为信用记录记入相关社会组织档案,作为相关部门监管的参考依据。


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交易协会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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