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3-06-05 浏览 1362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会计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证员助理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辅助公证员从事公证业务及相关事务性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制作谈话笔录;收集、核对资料;参与外出调查取证、保全证据,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1983年6月至1998年5月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能力与协调事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法律、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法律、公司风控等相关工作经历。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会计人员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负责收、付款事项、费用报销和账务处理、做好各种会计报表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年龄在35周岁以上, 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至1988 年5月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 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材料:《镇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镇江公证处招聘会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经历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6 日—6月 9日。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9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30908346@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职位”命名,如某某应聘公证员助理)。

4、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镇江市司法局政治部牵头组织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3、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镇江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 0511-87055360

镇江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及会计人员报名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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