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区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中高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财务资金部-主办会计,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1.《镇江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应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表上需粘贴电子照,投递时《报名信息表》请投递电子档(不要投递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试卷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
提交报名材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上传附件压缩包应小于10M)。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起
2023年4月7日 止
报名材料投递邮箱:JL001129@163.com ,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高新产发+应聘职位+姓名”。
联系电话:13775545809
四、人员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首次合同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考核合格后转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薪资范围(税前综合年收入)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1-85602569